南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索引号:

    610703000-/2020009681
  •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14:33
  • 来源:

    区财政局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内容概述:

南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编制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区域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

(二)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有关规范、政策和标准;制定卫生计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监测管理防治。

(四)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报告,指导实施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六)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七)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指导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市场监督。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贯彻落实有关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研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负责全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教育培训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训、职称晋升、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承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违法违纪案件。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成区考核办下达的责任清单目标。2、完成部门日常工作任务。3、健康南郑建设全面推进。4、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5、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改革创新。6、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7、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3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南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

2

  南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南郑区卫生工作者协会

4

  南郑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5

  南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经办中心

6

  南郑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7

  南郑区人民医院

8

  南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9

  南郑区精神专科医院

10

  南郑区计划生育协会

11

  南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12

  南郑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公室

13

  南郑区汉山中心卫生院

14

  南郑区圣水中心卫生院

15

  南郑区大河坎镇卫生院

16

  南郑区协税镇卫生院

17

  南郑区梁山中心卫生院

18

  南郑区阳春镇卫生院

19

  南郑区高台中心卫生院

20

  南郑区新集中心卫生院

21

  南郑区濂水镇卫生院

22

  南郑区黄官中心卫生院

23

  南郑区青树镇卫生院

24

  南郑区红庙中心卫生院

25

  南郑区牟家坝中心卫生院

26

  南郑区法镇卫生院

27

  南郑区湘水镇卫生院

28

  南郑区小南海镇卫生院

29

  南郑区碑坝中心卫生院

30

  南郑区黎坪中心卫生院

31

  南郑区福成镇卫生院

32

  南郑区两河镇卫生院

33

  南郑区胡家营镇卫生院

34

  南郑区忍水镇卫生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预算人员情况是:人员编制143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414人。实有在职人员1411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1391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115人,精简人员5人,临时聘用3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7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计划采购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2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区财政下达卫计局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共计9023.79万元,比2017年预算7291.35万元增加1732.44万元,增长23.76%。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个单位的预算,将上年独立预算的以上3个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之内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23.79万元,比2017年预算7291.35万元增加1732.44万元,增长23.76%。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个单位的预算,将上年独立预算的以上3个单位纳入今年部门预算之内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3.79万元,比2017年预算7291.35万元增加1732.44万元,增长23.76%。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个单位的预算,将上年独立预算的以上3个单位纳入今年部门预算之内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3.79万元,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划分,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预算支出6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万元),较上年增加273.07万元,增长76.4%。增涨原因属于正常人员调增资及计生家庭生活补助提高标准。

公立医院预算支出228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69.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43万元),较上年增加2024.36万元,增长790.1%。增涨原因主要是新增县人民医院、保健院的预算支出,以往年度这两个单位是独立预算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支出436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04.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4.4万元),较上年增加37.49万元,增长0.9%。增涨原因属于正常人员调增资支出。

公共卫生机构预算支出16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9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67万元),较上年增加836.87万元,增长101.2%。增涨原因属于机构改革整合机构后所形成的支出增加。

计划生育事务预算支出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万元),较上年减少1214.43万元,下降93.7%。减少原因属于机构改革整合机构后职能变化所形成的支出减少。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24.92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属于机构改革整合机构后职能变化所形成的支出减少。

2018年较2017年预算7291.35万元合计增加1732.44万元,增长23.76%。

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个单位的预算,将上年独立预算的以上3个单位纳入今年部门预算之内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3.79万元,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划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34.88万元,较上年增加2609.63万元,增长46.4%。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个单位的预算,将上年独立预算的以上3个单位纳入今年部门预算之内

商品和服务支出204.78万元,较上年减少280.42万元,下降57.8%。变化原因主要是系统内各单位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大型修缮及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4.13万元,较上年减少596.77万元,下降50.5%。变化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全部交由人社等部门统一核算,从而减少了此项支出。

2018年较2017年预算7291.35万元合计增加1732.44万元,增长23.76%变化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个单位的预算,将上年独立预算的以上3个单位纳入今年部门预算之内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7.5%。公务接待费5.6万元,比上年减少6.56万元,下降54%。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出国(境)预算资金0元。

会议费6.2万元,比上年减少5.08万元,下降45%。培训费4.9万元,比上年减少11.32万元,下降69.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厉行从简节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内部控制,降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万元,较2017年预算10.4万元减少0.4万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撤销原地病办机构设置后,原地病办在职5人转入疾控中心,同时有1人退休,共减少了6人公用经费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6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69.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式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南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201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