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 索引号:

    610703000-/2020009652
  •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17:10
  • 来源:

    区财政局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内容概述: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区有关审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结果,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地方税收、基金征管情况;

2.镇、街道办和区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和人民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6.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中、省、市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驻区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区的援助、贷款和捐赠项目;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五)对审计发现的财政经济活动中倾向性问题和宏观调控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对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

(七)按规定对区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实施计算机审计和联网审计。

(十)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署定)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2、财政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4、全区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5、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6、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资金审计。7、精准扶贫审计。8、政府隐形债务审计。9、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0、重点投资项目审计。11、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12、村级财务审计。13、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的其他审计项目,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14、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15、完成其他日常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本级预算、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南郑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业单位南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序号

单位名称

1

  南郑区审计局(本级)

2

  南郑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南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如图1

本部门2018年预算人员情况是: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14人。遗属人员3人。

(图1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暂无采购计划。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51.97万元,支出预算351.97万元,与上年收入预算333.01万和支出预算333.01万对比(含经责办,下同),收支均增加了18.96万元,增长率为5%,其主要原因是其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加大,成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9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51.97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33.01万元和财政拨款支出333.01万元对比,收支均增加了18.96万元,增长率为5%,其主要原因是其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加大,成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1.97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01万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3.01万对比,收支均增加了18.96万元,增长率为5%,其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加大,成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如图2)。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的支出功能科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共计351.9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70.47万元,与2017年人员经费253.71万元相比增加了16.76万元,增长率为7%,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取暖费调标等所致。

(2)公用经费17.5万元,与2017年公用经费39.8万元相比减少了22.3万元,下降率为56%,主要是由于去年将审计外勤和审计津贴列入了公用经费。

(3)专项经费14万元,与2017年专项经费39.5万元相比减少了25.5万元,下降率为64%,其主要原因是2018年实行零基预算,压缩专项经费支出所致。

4)非税收入中安排的支出50万元,与2017年非税收入中安排的支出0万无相比,增加了5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加大,成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图2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如图3)。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1.97万元,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划分,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6.84万元,与上年工资福利支出238.68万元相比,增加了18.16万元,增长率为7%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取暖费调标等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81.5万元,与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79.3万元相比,增加了2.2万元,增长率为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3万元,与上年15.03相比,减少了1.4万元,下降率9%,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保留补贴独生子女费未在此科目中体现。

(图3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58万元,比上年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率为25%,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加强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从严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无增减变化。

会议费0.3万元,比上年会议费0.5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率为40%。培训费6.4万元,比上年培训费3.8万元增加2.6万元,增长率为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支出相对有所提高,我局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的要求,积极组织、派出业务骨干到省厅及兄弟市、区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干部审计业务知识及信息化工作发展。为我区审计工作得到有效提高。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按在职21人预算1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区财政对公用经费预算标准提高。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式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汉中市南郑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汉中市南郑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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