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编制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区域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2、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有关规范、政策和标准;制定卫生健康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监测管理防治。
4、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报告,指导实施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6、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7、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8、指导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市场监督。
9、贯彻落实国家、省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贯彻落实有关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研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教育培训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培训、职称晋升、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负责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18、负责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违法违纪案件。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局机关共内设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疾控应急股、妇幼老龄股、法规监督股、规划信息宣传股、基层指导股七个科室;下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经办中心、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精神专科医院、区计生协会、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公室等11个局属事业单位以及汉山中心卫生院等22个乡镇卫生院。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成区考核办下达的责任清单目标。
2、完成部门日常工作任务。
3、健康南郑建设全面推进。
4、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5、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面改革创新。
6、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
7、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4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南郑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 |
2 |
南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3 |
南郑区卫生工作者协会 |
4 |
南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
5 |
南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经办中心 |
6 |
南郑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7 |
南郑区人民医院 |
8 |
南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9 |
南郑区精神专科医院 |
10 |
南郑区计划生育协会 |
11 |
南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
12 |
南郑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公室 |
13 |
南郑区汉山中心卫生院 |
14 |
南郑区圣水中心卫生院 |
15 |
南郑区大河坎镇卫生院 |
16 |
南郑区协税镇卫生院 |
17 |
南郑区梁山中心卫生院 |
18 |
南郑区阳春镇卫生院 |
19 |
南郑区高台中心卫生院 |
20 |
南郑区新集中心卫生院 |
21 |
南郑区濂水镇卫生院 |
22 |
南郑区黄官中心卫生院 |
23 |
南郑区青树镇卫生院 |
24 |
南郑区红庙中心卫生院 |
25 |
南郑区牟家坝中心卫生院 |
26 |
南郑区法镇卫生院 |
27 |
南郑区湘水镇卫生院 |
28 |
南郑区小南海镇卫生院 |
29 |
南郑区碑坝中心卫生院 |
30 |
南郑区黎坪中心卫生院 |
31 |
南郑区福成镇卫生院 |
32 |
南郑区两河镇卫生院 |
33 |
南郑区胡家营镇卫生院 |
34 |
南郑区新集镇忍水卫生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3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414人;实有人员1414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1391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97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4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4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扶贫项目2个,涉及扶贫项目资金463万元,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详见附表。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004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48.19万元,较上年9023.79万元,增加1024.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每年一次正常升薪、职务变动、等级变动等工资增加,新招录工作人员工资以及正常事业投入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04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48.19万元,较上年增加10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以及正常事业投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4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48.1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0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以及正常事业投入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04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48.19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024.4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正常调资以及新招录工作人员工资增加,机构改革整合机构后所形成的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048.19万元,较上年增加1024.4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正常调资以及新招录工作人员工资增加,机构改革整合机构后所形成的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4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63.26万元,较上年8234.88万元,增长1628.38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工资变动,以及原来由财政代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财政配套部分列入了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135.83万元,较上年204.78万元,下降68.95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减少支出;专项经费支出49.10万元,较上年79.74万元减少30.6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区合疗办、妇计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等部分专项经费。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说明如下: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1001)55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96.02万元,较上年470.93万元增加25.09万元,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公用经费支出42.12万元,较上年50万元减少7.88万元,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减少支出;专项经费支出13万元,较上年43万元,减少了30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区合疗办的专项经费支出。
(2)公立医院(21002)2341.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41.55万元,较上年2402.52万元减少了60.97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机构。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1003)514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34.47万元,较上年4368.01万元增加766.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34万元;原因是新招录55名工作人员以及原来由财政代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财政配套部分列入了本部门。
(4)公共卫生(21004)184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45.71万元,较上年增加82.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0.62万元,较上年84.24万元减少13.62万元,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减少支出;专项经费支出31.10万元,较上年32.74万元,减少1.6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妇计中心的专项支出。
(5)计划生育事务(21007)16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5万元,较上年49.07万元增加96.43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增加以及原来由财政代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财政配套部分列入了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11.75万元,较上年30.5万元减少18.7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4万元,增加1万元,原因为计生工作经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4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63.26万元,较上年8234.88万元,增长1628.38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工资变动,以及原来由财政代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财政配套部分列入了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135.83万元,较上年204.78万元,下降68.95万元,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减少支出;专项经费支出49.10万元,较上年79.74万元减少30.6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区合疗办、妇计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等部分专项经费。支出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01)9807.61万元,较上年增加1572.73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4.93万元,较上年减少19.85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55.65万元,较上年减少528.48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全部养老办,不再由单位发放。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4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863.26万元,较上年8234.88万元,增长1628.38万元,原因是人员正常工资变动,以及原来由财政代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财政配套部分列入了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135.83万元,较上年204.78万元,下降68.95万元,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减少支出;专项经费支出49.10万元,较上年79.74万元减少30.6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区合疗办、妇计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等部分专项经费。支出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如下: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71.31万元,较上年150.17万元,减少21.14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3.32万元,较上年10万元,增长13.32万元,原因为加大对行业及健康扶贫的宣传力度;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9797.91万元,较上年8853.84万元,增加944.07万元,原因是人员调资正常增加,机构改制合并增加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55.65万元,较上年584.13万元,减少528.48万元,原因是退休职工全部移交到养老办领取退休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18万元,较上年减少5.72万元,下降1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其中: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2.18万元,较上年减少3.42万元,下降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下降53%,减少的原因取消了区合疗办的车辆运行维护费;2019年无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公车改革,五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会议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5.2万元,下降84%,减少的原因是精简会议,减少开支;培训费6.1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万元,上涨24%,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疾控中心的业务培训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卫健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缩减机关运行经费,每人缩减30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卫健局政府采购预算共421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213.5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式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南郑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