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会同区卫健局进行资料核审及现场踏勘,拟同意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卫生院变更地址为汉中市南郑区阳春镇阳光村3组;拟同意增设床位10张,增加后床位数为12张,其余登记事项不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汉中市南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食药卫生审批股书面反映。凡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联系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邮政大楼政务大厅5楼食药卫生审批股
受理电话:0916-5525624
汉中市南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