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2 17:47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根据《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
    现将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二、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2023年4月3日在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的面试公告),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工作事项
    (一)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请报考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8:00前在南郑区周家坪民乐园广场集中。
    (二)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佩戴口罩,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3.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6.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7.请所有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并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湿巾等防疫用品。
    四、考察工作事项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体检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发放《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察表》,请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盖章,并于4月28日前将考察表送至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北一路中段人社局3楼人事科)。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区人社局电话:0916—5512234 
    附件:
    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