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全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已出售并入住,因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不全或验收、备案未完成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城镇住宅房屋。“小产权房”不纳入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
2023年8月20日前
三、受理方式
电话受理:0916—5518700
上午8:00时— 12:00时 下午15:00时 — 18:00时
信箱受理:2561218550@qq.com
来访受理:南郑区处理商品房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汉山街道办南环路3号汉中市自然资源南郑分局不动产管理股506室)提交材料。
南郑区处理不动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