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郑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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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南农发【2023】171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经组织评审后,现将承接2023后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日)。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可向南郑区农经中心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5519655
附件:汉中市南郑区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名单
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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