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5]58号)、《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放和调整部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汉市应急发[2019]100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评审单位评审,南郑县龙庆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南郑县峰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要求,现予公告,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
特此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