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推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企业年内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单位申报,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初审,区人社局复核。现将2023年度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条件的1家企业17人,共计金额34000元,进行实名制信息公示,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南郑区人社局、南郑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12月12 日
监督举报电话:5512402 5512513
附:2023年南郑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花名册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