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郑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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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支出方向)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发[2024]3号)文件,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经组织评审后,现将2023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4日)。公示期限内有异议的,可向南郑区农经中心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5519655
附件: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台账
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