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汉中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汉人口发〔2012〕3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7—12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第三批)共计:654人,392400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向南郑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16—5519248
附:2023年7—12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第三批)公示表
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