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汉卫发〔2023〕2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资金第三批共计:32人,15688元;第四批共计:35人,27600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向南郑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16—5519248
附:2023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资金(第三批)公示表
2023年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资金(第四批)公示表
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