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9 11:55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用人单位:汉中派康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1MAB2UJER4N
    法定代表人:刘争娟
    身份证号码:610221********0822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劳动者何某、翟某等14名劳动者2023年10月至12月工资83158.33元 (未统计的欠薪不详)。我局依法立案调查,于2024年2月1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2024〕第4号),你公司未按要求改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因你公司已搬迁,现地址不详,法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南人社监列告字﹝2024﹞1号),本公告有效期30日,期满即视为送达。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满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南郑区让水大道人力社保大楼一楼
    联系人及电话:0916-5514498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