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

  • 索引号:

    6107210005/2021-000627
  •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14:51
  •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

    南郑区政府网
  • 内容概述:

    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区国民健康规划,协调推进健康南郑战略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规定。
(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建议。
(六)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在职责权限内拟定全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八)贯彻落实中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工作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二)牵头协调全区乡村振兴健康帮扶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公文管理、重要全局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拟定、政务公开、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管理、工资调整、人员招聘、年度考核、人事编制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负责系统群团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统计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区卫健系统财务预算、决算工作;监督管理系统下属单位财务工作、国有资产和各项专项资金;拟定全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备规划、项目申报的组织实施;负责卫健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干部作风、投诉举报(区长信箱、5412345)办理、行业纠风(12356热线)和人民满意的基层单位创建工作;对全区卫生健康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管;负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积极配合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初核本系统的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工作,完成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查处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违法违纪案件。
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平台、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中心机房运行、维护和管理、信息化培训和基础信息库建设以及督导、指导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卫生健康社会宣传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互联网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
办公室主任:金文建,联系电话:0916-5512249。
(二)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医疗卫生人才管理与服务、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实施区级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会同上级部门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全科医生培养;承担推进全区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起草全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分级诊疗工作;制定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牵头苏陕交流协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贯彻落实中医法规、政策,起草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和技术标准规范性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政策调研究;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中医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医政医管股股长:陈坤,联系电话:0916-5514431。
(三)疾控应急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负责居民建档、预防接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健康管理等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考核、工作量统计、资金核算、兑现奖惩等工作;起草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和精神卫生工作,统筹协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工作;负责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牵头全区健康联合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牵头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慢性病示范区创建、“三减三健”“万步有约”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全区“健康医院”创建工作;承担健康联合体办公室日常工作。
疾控应急股股长:刘涛,联系电话:0916-5517690。
(四)妇幼老龄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起草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工作,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协同相关部门参与残疾人健康管理工作。
妇幼老龄股股长:张静,联系电话:0916-5517556。
(五)法规监督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参与食品新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现场核查;协调落实国民营养计划。
法规监督股股长:杨旭,联系电话:0916-5512956。
(六)基层指导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督导检查;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推进医疗装备发展应用及装备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实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负责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及应用管理,为宏观调控人口提供信息支持;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承办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全区健康促进与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定健康南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南郑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区履约牵头工作;承担健康南郑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层指导股股长:潘海,联系电话:0916-5515692。
三、负责人:冯琦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24号
联系电话:0916-5512249
邮政编码:723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