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

  • 索引号:

    6107210005/2021-000625
  •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14:49
  • 来源:

    区统计局
  • 发布机构:

    南郑区政府网
  • 内容概述:

    区统计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全区统计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任务,组织领导全区统计工作;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职能。
(二)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严格按照中、省、市统计方案,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物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及其他服务业等联网直报“四上”企业的常规统计。健全“三新”统计调查体系,组织开展“三新”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文化、科技、人口、价格、劳动力、投入产出、非公有制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经济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商环境、军民融合、绿色发展评价等相关领域专项调查和规模以下服务业、限额以下商贸业等“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五)组织开展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六)组织指导各镇(办)、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指导各镇(办)、相关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统计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九)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开展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设主任1名。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公文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工作;负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重要会议及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室主任:方萍      联系电话;0916-5512195
(二)核算综合统计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负责组织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区域经济监测指标数据,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负责全区统计设计管理及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提供统计分析;负责全区性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和发布,编发统计公报及其他统计资料,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对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和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工作;负责指导镇(办)和部门做好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星镇(办)监测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
核算综合统计股股长:袁 元  联系电话;0916-5517978
(三)投资社科统计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负责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等“四上”企业的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全区企业创新统计调查,开展小微企业、“四下”企业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企业统计调查数据工作;负责全区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相关行业常规统计、专项调查、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负责统计法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能源、文化产业、绿色发展、军民融合统计监测工作;负责做好营商环境统计调查工作。
投资社科统计股股长:刘祖俊    联系电话;0916-5517980
三、下属单位
(一)汉中市南郑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设主任1名。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完成农业、农产量及农业产业化的全面调查统计报表任务;
2.负责指导全县各镇统计站建设、基层基础和业务培训
工作;
3.负责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工
作,开展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农村调查网点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
4.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开展对农村社
会经济的分析研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统计调查资料和信息咨询,为制定农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5.根据国家统计法律、规章及省地方统计法规,协助
做好统计普法和执法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汉中市南郑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袁元   
联系电话:0916-5516797
(二)汉中市南郑区社会经济普查中心:设主任1 名,副主任1 名。
1.负责全县农业、经济、人口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及开发应用等工作;
2.负责全县有关部门(系统)组织实施的专项普查、专项调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专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4.承办县统计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汉中市南郑区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管小林  
联系电话:0916-5516797
四、负责人:米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24号政府综合办公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916-5512195
邮政编码:723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