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庙镇

  • 索引号:

    6107210005/2021-000647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16:10
  • 来源:

    红庙镇
  • 发布机构:

    南郑区政府网
  • 内容概述:

    红庙镇
一、机构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机构职能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社区)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统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社区矫正等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防治邪教。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纪检监察办公室牌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潘丽    联系电话:0916-5611015
(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设主任1名。
负责镇人代会、主席团日常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材料准备工作。负责联系在本镇的省市县代表和镇人大代表。负责承办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事项及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和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承办司法机关报告的关于限制镇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的有关事项。
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赵思    联系电话:0916-5611015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胡洪安    联系电话:0916-5611015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唐菊    联系电话:0916-5611015
(五)维护稳定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预防和治理邪教等工作。
维护稳定办公室负责人:邬鹏    联系电话:0916-5611015
(六)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文化建设办公室主任:熊伟    联系电话:0916-3180154
三、镇属事业站所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兽医、土地流转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站主任:张兴凤    联系电话:0916-5611015
(二)公用事业服务站: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承担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聂德军    联系电话:0916-5611015(三)综合执法中队: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承担生态环保暨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和集镇综合整治、秸秆禁烧、综合执法领域方面等工作。
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陈宝安    联系电话:0916-5611015
四、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米超
党委副书记、镇长:余小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新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黄华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李保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胡玲玲
党委委员、副镇长:钟磊
党委委员、副镇长:周超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罗鹏
红庙市场监管所所长:杨军
红庙财政所所长:朱海灵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红庙镇迎宾街1号
联系电话:0916-5611015
邮政编码:72310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至8月):8:30-12:00;13:00-17:30;冬季(9月至次年4月):9:00-12:00;12: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