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

    6107210005/2021-000659
  •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16:07
  •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南郑区政府网
  • 内容概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定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信用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相关无照生产经营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调查。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械、化妆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与专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十六)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七)承担上级业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行政编制2名,设主任1名。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提案议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性调研、新闻宣传及新闻发布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机构的人员编制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局属事业单位考核、人员任免和调配。开展本系统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承担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内部审计、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监察、政风行风工作。承担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察本系统执法和效能工作。承担受理对本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并组织查处。
办公室主任:袁晓坤 联系电话:0916-5512022
(二)法规教育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拟定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法制宣传、咨询工作和系统内干部执法培训、有关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指导开展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同级案件核审、案件听证、案件归档、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法规教育股股长:熊莲珍  联系电话:0916-5512698
(三)信用监管股(非公党建办、网络交易监管股):行政编制4名,设股长1名。
拟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实施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负责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等工作,承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对涉及网络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各类产商品交易行为的违法违规的案件线索进行分流、转办。配合办案机构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中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建立并完善本辖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档案。负责网络舆情管理。
信用监管股股长:翟廷忠  联系电话:0916-5512489
(四)市场规范监管股(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和招投标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指导、处置市场突发应急事件。建立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和工作指南。承担和指导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打击传销和相关反走私执法工作,以及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拟定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物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规范监管股股长:陈全生  联系电话:0916-5517066
(五)商标广告监管股(知识产权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拟定加强商标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办法。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指导商标注册行为等职责。拟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加强对全区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指导专利执法工作,查处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商标广告监管股股长:靳汉平 联系电话:0916-5512765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含改造、移装、维保)、使用、停用、报废和气体充装、检验检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参加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门艳彪  联系电话:0916-5516602
(七)质量标准计量管理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协助市局管理名牌认定、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缺陷产品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统计工作。管理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和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负责计量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项目申报等工作。监督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及工业产品监督工作。承担打假办日常工作。
质量标准计量管理股股长:周军红 联系电话:0916-5513199
(八)食品安全协调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跨部门的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建立健全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编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统一组织发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要信息。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协调股股长:余雅娴  联系电话:0916-5512131
(九)食品生产监管股:行政编制4名,设股长1名,副股长1名。
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销售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环节食品许可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拟定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等工艺流程与质量要求以及国家尚无标准的相关行业操作规范并督促落实。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处置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件。负责销售环节食品许可管理工作。贯彻实施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拟定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处置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事件。汇总上报全区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和资料。
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牟碧文 联系电话:0916-5512633
(十)餐饮服务监管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许可管理工作。贯彻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拟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餐饮服务业服务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指导、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汇总上报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和资料。
餐饮服务监管股股长:向伟 联系电话:0916-5515119
(十一)药械保化监管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三品一械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制三品一械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国家三品一械标准,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三品一械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承担全区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区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三品一械的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三品一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药械保化监管股股长:张少妮 联系电话:0916-5516988
三、下属单位
(一)汉中市南郑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负责全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承担区级食品检验检测业务工作;负责全区食品药品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省市下达的食品安全计划性抽检工作;承担食品检验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检验检测方法的执行;负责全区食品检验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汉中市南郑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孙燕 联系电话:0916-5512689
(二)汉中市南郑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依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为保证产品质量及量值传递准确提供检验、测试、检定技术保障。在授权范围内,对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和修理;对定量包装商品量进行计量检验;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和抽查检验。
汉中市南郑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所长:暂缺  联系电话:0916-5518802
(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设主任1名。
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指导系统12315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任:黄勇 联系电话:0916-5512773
(四)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南郑大队: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及具体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区本级实施的市场监管执法职责及《陕西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明确由区本级实施的执法事项。负责查处全区范围内跨区域和具有影响的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商)品质量、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条码、物价、反垄断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全区范围的网络商品交易、虚假违法广告、价格、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合同欺诈、违法直销和传销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全区范围内的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推,承担辖区内产(商)品质量、食品检查抽样工作。受理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并进行核查。负责协调、指导镇(街道)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大案、要案及跨区域、管辖权不明确、有争议区域的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的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南郑大队大队长:王希鸣 联系电话:0916-5518022
四、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杨侃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艾钧
党组成员、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南郑大队大队长  王希鸣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军
南郑区食安委办公室副主任 周冬梅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南湖路15号
联系电话:0916-5512149
邮政编码:72319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