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 索引号:

    6107210005/2021-000660
  •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0日 08:51
  • 来源:

    区水利局
  • 发布机构:

    南郑区政府网
  • 内容概述:

    区水利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参照三定方案)
汉中市南郑区水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宣传。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承担水利行业供水和镇村供水工作。
(三)组织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承担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承担重要江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承担水利建设市场分级监督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区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普及工作,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作。负责节水灌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监督并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流域、跨镇(街道)的水事纠纷,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人才工作。负责水利招商引资工作,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负责全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与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区水利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道办)自然灾害类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设主任1名。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综合文件草拟审核、公文管理、承担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维稳、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党务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妇女、卫生健康、应急值守及后勤安保工作;承担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干部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监督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龙飞    联系电话:0916-5512226
(二)工程计划股:行政编制3名,设股长1名。负责工程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中长期综合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承担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协调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和绩效评价;承担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造价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承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组织实施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全区农村水电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水利科技和重点项目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统计工作和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工作。
工程计划股股长:李敏   联系电话:0916-5512226
(三)水政水管股:行政编制3名,设股长1名。负责灌区管理和水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和节水灌溉工作,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利普法工作。承担行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各类政策性和临时性专项工作。牵头水资源、水政执法、生态环保工作,承担全区水利统计工作。
水政水管股股长:杨明强   联系电话:0916-5511201
(四)河库管理股:行政编制2名,设股长1名。负责河库湖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库的开发和保护,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库运行管理和大坝安全鉴定;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承担行业内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水情旱情信息互通工作。承担系统和河库安全管理;牵头水库移民工作。
河库管理股股长:白万宝    联系电话:0916-5512226
三、下属单位
(一)汉中市南郑区云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单位职能:根据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按照工程建设“四项制度”要求,抓好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编制工程可研、初设、建设用地、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移民安置等规划报告,抓好项目立项、初设报批等前期工作;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招投标工作,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备案,做好“四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工作,按计划推进工程开工建设;督促参建单位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工作; 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抓好投资控制,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确保资金安全;抓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整治,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局长:刘文忠    联系电话:0916-5514200
(二)汉中市南郑区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单位职能:贯彻城乡供水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农村供水水质监测、饮水安全的监管;管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指导监督跨村供水工程,监督单村供水工程;负责制定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计划,实施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牵头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测算和管理;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的筹措、使用;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
主任:李斌      联系电话:0916-5514010
(三)汉中市南郑区水土保持工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单位职能: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水土流失的调查、普查和编制全区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规划等)及年度计划,以及辖区内水土保持信息的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审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设计,报主管部门审批;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审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 受主管部门委托,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协助税务部门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行使法律法规及各人民政府赋于的其它有关职权。
站长:强成斌    联系电话:0916-5514352
(四)汉中市南郑区江河管理站(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设站长(主任)1名,副站长2名。
单位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和保护河道及设施,组织和指导实施河道日常维护养护、应急抢险和整治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监督涉水建设项目的规划控制、水利规划和水系调整方案的实施,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干旱防治规划及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工程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镇(办)编制抗御旱灾预案;协调镇(办)山洪防御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水旱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负责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的建议等工作职责。
站长:谷定文     联系电话:0916-5374452
(五)汉中市南郑区红寺坝水库灌溉管理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单位职能:红寺坝灌区内水利水政监管、防汛抗旱、农业灌溉,灌区内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
局长:张仕贤    联系电话:0916-5563141
四、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李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绍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仕贤
党组成员、云管局局长  刘文忠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西大街69号
联系电话:0916-5512226
邮政编码:7231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