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坎镇

  • 索引号:

    6107210005/2022-000027
  •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08:28
  • 来源:

    大河坎镇
  • 发布机构:

    南郑区政府网
  • 内容概述:

    大河坎镇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形势下,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居委会)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收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督、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纪检监察室、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牌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负责办理和协调党委、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大工作和政协工作;做好人事、劳动、宣传、精神文明和国防教育、兵役、民兵工作及妇女儿童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后勤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李霞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负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实施工、商企业发展规划和旅游、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张建林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三)社会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负责管理辖区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城乡低保、老龄工作,承担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优抚对象的认定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养老、敬老和关心下一代活动组织及实施,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做好区域内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灾情上报工作;做好贯彻和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就业指导和劳动监督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余晓东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四)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负责区域内公用事业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公共事业规划和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物业公司与人防工程资质审查,土地管理等。
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李辉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综合执法局牌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依法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监察,对城市公共设施、工商行政、环境保护、交通管理、户外广告规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管理。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社会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负责本辖区社会综合治理的检查、考评工作,督促基层政法单位依法打击犯罪,查禁违法行为;抓好村(居)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治队伍建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小强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六)财政所(加挂统计工作站牌子):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主要负责区域内财政工作。负责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负责围绕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镇机关财务代理;做好镇国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做好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负责统计数据收集、管理及上报工作。 
财政所所长:张军权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三、下属单位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负责驻镇机构行使的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为辖区居民及有关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做好城乡劳动力就业与再就业服务工作、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民政低保、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等综合服务工作。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王雪瑞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负责拟定全镇农业科技教育及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和技术培训,负责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镇水库及水利设施的保护管理和协调监督,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土壤改良、耕地保护、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林、牧、副、渔等产业结构调整,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建设;负责组织农药、籽种、化肥、农机具等储备供应;做好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何伟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三)文化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先进典型、主要成就等进行宣传报道,拟定全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关心下一代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群众文化的普及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抓好业余文体队伍建设,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倡导科学,弘扬正气;负责建设好农村文化室、广播电视室等宣传文化阵地,发挥广播电视作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康建忠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负责贯彻和宣传国家和地方人口计生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指导村计生服务室建设和业务开展,负责镇、村、组专(兼)职计生干部,村计生服务室服务人员,中心户长,育龄群众的培训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计划、管理、发放和跟踪指导工作;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男女生殖健康预防检查诊治和咨询、节育技术、育龄妇女环(孕)情监测、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张晓英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五)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负责土地管理和村庄规划管理,村民建房宅基地的选址以及审批上报工作;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村镇容貌管理,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村镇节能减排工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邹承志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六)大河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主要职责按规定承担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相关工作并负责后续监管的日常工作;按规定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价格等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事故、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含专业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业主责任制;按规定承担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张进    联系电话:13572619718
(七)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大河坎综合执法中队:设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名。
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工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巡查、监管和查处工作;负责查处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负责商业宣传、装修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户外大型广告设置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门头牌匾设置的日常监管工作,查处违规设置各类户外广告行为;负责查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侵占人行道等行为;负责查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垃圾的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行为;负责查处破坏损坏市政设施及私自占用公共空间行为;负责查处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和在河道内违法建设行为。
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大河坎综合执法中队
中队长:张琨  
联系电话:13891668564
四、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雷界华
人大主席:唐永志
镇长:陈江涛
副书记:陈俊
纪委书记:李凡光
副镇长:张磊  徐超  梁一峰  李洋
组织委员:张瑜
武装部长:张进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利民路3号
联系电话:0916-5374413
邮政编码:72310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
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