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水镇

  • 索引号:

    6107210005/2022-000120
  •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09:46
  • 来源:

    濂水镇
  • 发布机构:

    南郑区政府网
  • 内容概述:

    濂水镇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社区)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做好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统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社区矫正等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防治邪教。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区域经济发展优势等,在统一、规范镇机关职能配置的基础上,突出体现保护和利用森林、天然林资源,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会、统战和政协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国防教育、干部教育培训、兵役、民兵工作及妇女儿童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后勤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查、行政审批及镇便民中心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和编印工作。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负责围绕镇村财源建设搞好服务。负责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镇机关财务代理。负责做好镇国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办公室主任:李坤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镇人代会、主席团日常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材料准备工作。负责联系在本镇的省市县代表和镇人大代表。负责承办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事项及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和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承办司法机关报告的关于限制镇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的有关事项。
办公室主任:尚健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并实施农、林、水、牧、工、商、企业等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本镇财政税收和财源培植建设工作。负责移民搬迁、土地确权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公共事业规划和管理,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国有土地和村民建房宅基地的选址及审批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昌东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四)社会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贯彻和宣传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为辖区居民及有关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负责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优抚对象的认定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做好区域内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灾情上报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做好就业与再就业服务工作、城乡劳动力、社会保障、劳动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学庭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五)维护稳定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主任1职。
主要职责是: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预防和治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区域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负责本辖区社会综合治理的检查、考评工作,督促基层政法单位依法打击犯罪,查禁违法行为。负责抓好村(居)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治队伍建设。负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
办公室主任:李宗瑞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六)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是: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先进典型、主要成就等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做好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负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和反映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会舆情动态。负责组织指导群众文化的普及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抓好业余文体队伍建设,繁荣群众文化生活。负责农村养老、敬老和关心下一代活动的组织及实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建设宣传,倡导科学,弘扬正气。负责建设好农家书屋、广播电视室等宣传文化阵地,发挥广播电视作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和宣传国家和地方人口计生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负责指导村计生服务室建设和业务开展。负责镇、村、组专(兼)职计生干部、村计生服务室服务人员、中心户长、育龄群众的培训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计划、管理、发放和跟踪指导工作。负责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男女生殖健康预防检查诊治和咨询、节育技术、育龄妇女环(孕)情监测、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玉秀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三、下属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兽医、土地流转等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全镇农业科技教育及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和技术培训。负责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镇水库及水利设施的保护管理和协调监督,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负责指导土壤改良、耕地保护、农业生态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农、林,牧、副、渔等产业结构调整,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产供销一体化服务建设。负责组织农药、籽种、化肥、农机具等储备供应。负责做好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负责农田基建、防汛抗旱和护林防火工作。
站长:白雪山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二)公用事业服务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主要职责是:承担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负责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绿化和村镇容貌管理。
站长:李银涛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三)市场监管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主要职责是:承担商贸流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植物检疫等工作职责。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设主任1名。
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内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工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巡查、监管和查处工作;负责查处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负责商业宣传、装修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户外大型广告设置的初审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门头牌匾设置的日常监管工作,查处违规设置各类户外广告行为;负责查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侵占人行道等行为;负责查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垃圾的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行为;负责查处破坏损坏市政设施及私自占用公共空间行为;负责查处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和在河道内违法建设行为。
办公室主任:李银涛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四、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           孙  晓
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  杰
人大主席           朱学涛
党委副书记         郭有彬
纪委书记   王  刚
组织委员           何  俊
副镇长             黄思聪
副镇长             唐一茹
武装部长           邱  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濂水街
联系电话:0916-5585155
邮政编码:72310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