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3月热点问题信件回复

  • 索引号:

    6107210005/2022-000193
  •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09:14
  • 来源:

    信息中心
  • 发布机构:

    信息中心
  • 内容概述:

    2022年1-3月热点问题信件回复

一、2022年1月8日,《我县门诊慢特病认定申请手续办理比别的县晚,且续办手续较繁琐,能否改进?》,具体内容如下: 
1、别的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报销申请受理都是去年12月份开始办理,而我县每年都是当年年初办理。因为慢病门诊报销的有效期是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我县当年1月份才开始受理,2月份才能拿到拿到申请表,则1月份甚至2月份如需门诊就医,则无法报销,事实上造成了只能享受11个月甚至10个月的报销。 2、往年办理过的门诊慢特病手续的,今年办理还要重复提交跟第一次办理一样多的资料。而别的县续办时都是走的简易程序,只需提交往年已办理好的《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申请表》即可。 在全国精简办事程序的大趋势下,希望咱们南郑区办理相关事宜能够进一步完善、改进,更加高效、便捷、务实!这样既方便了群众,也能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谢谢你们!
办理情况:区医保局1月10日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进行了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12月底,汉中市医疗保障局印发《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实施办法》,区医保局在接到上级文件的第一时间,根据制定南郑区《关于申报办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的通知》(南医险发〔2021〕1号)。
根据文件规定:申报对象为参加了我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规定的慢病患者。为简化办事流程,患者只需携带申报资料(①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当年诊断证明,近3年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或门诊病历〔耐药肺结核除外〕及当年度辅助检查报告单;③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申请鉴定表》〔到受理机构领取〕),按就近原则在镇办(中心)卫生院或者定点鉴定医院进行申报。提交资料后受理医疗机构负责初审,并录入系统上传提交,每月20日前将审批汇总结果及申报资料报区医保经办中心,由区医保经办中心根据受理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复审确认,并将审批备案单返各受理机构发给患者。凡通过审核认定的,从次月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当年起付标准及病种限额以全年总标准按待遇享受月度平均计算当年标准及限额,次年起执行全年标准。Ⅰ类病种有效期原则上为二年(自然年度)。Ⅱ、Ⅲ类有效期原则上为三年(自然年度)。享受待遇时需先累积当年起付标准,方可结报,起付标准不按月分别计算。
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反映人,给予反映人耐心细致的政策讲解,反映人表示了解并满意。
二、2022年2月10日,《档案袋在手里》,具体内容如下: 
个人档案袋毕业时在手里没有及时交上去还能交吗
办理情况:区人社局2月14日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经与发件人张锐电话联系,并且已经办理存档事宜。
三、2022年3月7日,《村民房屋和电线跟跟前的大树影响用电安全以及村民房屋安全》,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领导们好! 我是南郑区濂水镇濂水村三组的村民,在我家房屋后面,有几棵大树和电线杆在一起,大树的树枝已经长到电线上面了,而且周围又是村民的房屋,这几棵树已经威胁到村民用电以及房屋的安全,村民自己没有办法处理,常规的砍树方法要么会砸断电线,要么会砸到村民房屋,所以请求相关单位可以通过其他设施设备将这几棵树处理一下,谢谢!
办理情况:濂水镇人民政府3月9日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收到“领导信箱”来件办理单,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带领镇村干部及濂水电管所负责同志到现场查看,现将查看情况汇报如下:
来件人李婷是濂水镇濂水村三组村民,门前大树属于李西强,濂水镇濂水村三组村民。大树距离房屋大约5米,树干较高超过房顶,树下还有一根电线杆,确实存在影响房屋及用电安全隐患,该群众反映事件属实。
村支书现场与李西强电话联系并告知现场情况,李西强本人表示请镇村协调尽快排除隐患;村支书现场联系砍树专业队伍现场研究砍伐方案;濂水镇电管所将受影响电线断电处理,以保证安全。镇政府、濂水村、电管所全力配合,将群众反映问题尽快解决,联系发件人李婷,将方案告知本人,本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