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郑县县城阳春路以西片区城市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 投融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9-05 13:19 来源:网站原创 访问量:

关于南郑县县城阳春路以西片区城市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

投融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南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经区财政局批准,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拟对南郑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第二批项目融资承接主体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郑县县城阳春路以西片区城市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投融资承接主体采购。

二、项目预算及概况:

1、该项目预算14384万元。

2、本项目位于阳春路以西,让水大道以南,街坊路以北,水井巷以东的区域。征收改造范围总占地约80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

3、本项目涉及被拆迁户166户,被拆迁房屋178套,被拆迁人418人,总建筑面积约24800m2,全部为有产权的砖混结构住宅建筑。拆迁房屋安置补偿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两种方式,其中实物安置133户,拆迁面积19840 m2,新建安置房143套,新建总建筑面积24100 m2,其余33户采用纯货币化安置,涉及被拆迁人83人,新建总建筑面积4960 m2

三、项目投资估算

1、本项目总投资为8880万元。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资本金1780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或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7100万元,享受中、省、市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解决。

2、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金额8880万元。项目购买服务的期限为25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名称:南郑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五、专家论证意见表(附后)

六、公示期限:从201896日至2018912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信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南郑区财政局、南郑区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

七、采购人: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0916-5519725

八、监督部门:南郑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0916-2995329

九、采购代理机构:南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强

联系电话:0916-2995587

 

                            南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