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财政局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发布时间: 2022-11-24 16:46 来源:区财政局 访问量:

    南郑区财政局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一是提速采购时限。压缩审批时限,对财政审批审核法定事项,从5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压缩采购办理时限,将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采购人确认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限分别从法定的2、5、2个工作日提速至1、3、1个工作日;压缩供应商等待时限,将财政部门收到供应商书面投诉后的受理审查时限从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减为3个工作日,从而进一步提升采购效率。

    二是提升采购透明度。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便捷、准确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权利,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完整、准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功能,从源头确保预留比例落实到位。在单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增设“面向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选项,明确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全面落实采购政策。对临近法定时限、执行进度、风险防控点等采购环节设置预警预判、风险提示、敏感词筛查等功能,运用信息技术,强化对各方参与主体的动态监督和管理。

    四是深化监管服务。加大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活动的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拓宽供应商投诉渠道,实行政府采购投诉网上、网下并行机制,支持供应商在线提起投诉,通过现场送达、邮寄送达、在线提交投诉书等方式,节约供应商投诉成本,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