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根据汉中市林业局、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22〕150号)、《关于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22〕155号)、汉中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23〕36号)、汉中市财政局(汉财办农〔2022〕158号)、(汉财办农〔2022〕179号)、(汉财办农〔2023〕14号)及汉中市南郑区财政局(南财办农〔2023〕7号)、(南财办农〔2023〕23号)、(南财办农〔2023〕28号)资金计划通知精神,累计下达我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1060万元。依据2014-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和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逐级审核填报的2014-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兑现表,经我局复核,现将我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和由专户汇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两种方式,兑付到各退耕项目实施人账户,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
(一)发放范围:全区范围内2014-2018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3.4万亩,经验收合格已足额领取前期补助资金的合格面积。
(二)发放标准: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继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年限和标准是: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延长5年,补助标准为500元,每年每亩100元。
按照本年度资金下达计划,2023年应发放2014年度5000亩(1-5轮次)补助资金;2015年度10000亩(1-4轮次)补助资金;2016年度6000亩(1-3轮次)补助资金;2017年度10000亩(1-2轮次)补助资金;2018年度(1轮次)补助资金。
二.兑付情况
本次将兑付2014-2018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中33401亩验收合格面积的延长期补助资金,兑付补助资金10473670元(详见附件2)。
三.缓兑情况
本次将对2014-2018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中599亩验收
不合格面积的延长期补助资金暂缓兑付,缓兑补助资金12.6330万元(详见附件2)。
四.兑付方式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本次兑付涉及新一轮退耕还林合格面积33401亩,延长期补助资金1047.3670万元。其中(详见附件1):
1.合格面积33312亩,延长期补助资金1042.9170万元,将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中发放。
2.合格面积89亩,延长期补助资金4.4500万元村集体部分,将通过林业专项资金支出专户汇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各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人持相关证件到汉中市南郑区农商银行各网点领取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区林业局将复核合格的退耕户姓名、身份证、兑付金额等信息资料,下达涉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张榜公示兑现内容,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通知下发后,区林业局及时完成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补贴数据信息录入、审核工作,提交区财政局复核。
3.区财政局依据区林业局提供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资料,对区林业局录入的信息进行复核后,将补助资金从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中发放。
4.集体部分由区林业局通过林业专项资金支出专户直接汇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附件:附件1:汉中市南郑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兑付分类表
附件2:汉中市南郑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汇总表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