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汉中市林业局、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20]113号)、南郑区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南财办环[2023]41号)精神,依据我区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范围和上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退耕还林完善政策兑现明细表,由有关镇、村反复核对、公示,逐级审核填报的2021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明细表,经我局复核,现将2021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金通过陕西省惠农“一卡通”系统和由专户汇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两种方式,兑付到各退耕项目实施人账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兑现范围及兑付金额
(一)补助标准
2021年度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补助标准每亩16元。
(二)兑现范围
本次兑付碑坝、福成、黎坪、黄官、两河、红庙、法镇、小南海镇的部分村2000、2001、2002、2003、2004年实施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
(三)兑付金额
本次补兑2021年全区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25986元。
二、资金兑付方式
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本次补兑2021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合格面积32874亩,兑付补助资金525984元。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发放426329.28元;林业专项资金支出专户汇入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9654.72元。
三、工作要求
1.区林业局将复核合格的退耕项目实施人姓名、身份证、兑付金额等信息资料,下达涉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张榜公示兑现内容,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通知下发后,区林业局及时完成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补贴数据信息录入、审核工作,提交区财政局复核。
3.区财政局依据区林业局提供的资金兑现资料,对区林业局录入的信息进行复核后,将补助资金从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中发放。
4.集体部分由区林业局通过林业专项资金支出专户直接汇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附:1、汉中市南郑区2021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资金兑付分类表
2、汉中市南郑区2021年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资金兑付汇总表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