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汉中市南郑区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南农发〔2023〕201号),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经各主体申报,镇(街道)推荐,农业农村局评审,确定对4个合作社、7个家庭农场予以扶持发展,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制反映。
联系人:张晓芳 电 话:0916-5519655
附件: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公示表
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